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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简介:在以下的备忘录中,CIA以律师的身份为自己的主张辩护,即尽管公布1997年和1998年的总拨款并没有损害国家安全,但公布1999年的情报预算总额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国家安全。因此,CIA认为,尽管总统已经宣布通常,总情报拨款可以安全地透露,他从来不说,总情报拨款1999年可以披露。等等。欲了解更多的背景,看5月14日FAS备忘录以及DCI宗旨的4月6日声明.


在美国地方法院
哥伦比亚特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TEVEN AFTERGOOD)代表)美国科学家联合会)原告)诉)(案件编号1:98CV02107 (TFH))中央情报局(华盛顿特区20505))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复在支持被告的动议,即决判决

导言

有依法行使中央情报总监(“DCI”)宗旨的权威分类和克扣他的目的,以及需要基于风险的国家安全司法尊重的机构的类型判断的情况下长线的信息面前,原告依靠折磨的逻辑,并在他试图说服该法院认为,它应替代原告的有关风险的判断,以国家安全为宗旨DCI的理由充分的判断政府的“不诚信”含糊地提及。首先,原告要求法院高举包含在DCI特尼特的两个声明的上述所有其他一个事实;即,一旦提供了一个国会被特许委员会(“布朗委员会”)不具约束力的,作为一个一般的做法,情报预算和预算要求披露给公众的建议。此外,原告掩盖或忽略有关布朗委员会的建议,其他事实:即非常国会,成立了布朗委员会决定不接受其披露的建议;该委员会讨论有关的情报预算数字披露的风险假设性的问题,并没有面临着使具体的,高度情境,逐案判定DCI宗旨是必需的,由法律,使这里;并且,总统,尽管在1996年代表他做一般的“新闻声明”,表明他可能支持情报预算的公开作为一般事项,从来没有做出这样的披露,也没有下令披露等进行。

此外,原告没有提供相反证据的记录 - 保存,其他两个国家透露其总预算的情报的说法 - 也没有证据表明,政府言而无信在使类型判断有问题。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法院要按照DCI特尼特判定的要求数字的公布可以合理预期造成损害国家安全和往往会透露情报的方法,并授予被告的简易判决动议。

ARGUMENT

一个。DCI的宗旨是由总统授权进行分类确定

在点被告人的谅解备忘录和机构在支持简易判决(“DEF记忆棒。”)在7-8解释被告的议案,被告中央情报局(“CIA”),然后在分类的总预算要求的合适的程序和总拨款用于情报活动。原告完全不支持声称“有关的信息分类确定为主席的......唯一的责任”是不是与此相反。首先,原告不能,不,反驳的事实,DCI宗旨是官方授权行使原TOP SECRET分级授权。[13]见总统令1995年10月,“国家安全信息,” 3病死率教派。513(1996);行政命令( “E.O.”)12958,第二节。1.4(A)(2)。相反,原告的尝试 - 并失败 - 表明DCI特尼特的决心是在以某种方式与总统的决定可能性,因此是无效的。 But the President has never opined publicly on the precise determination at issue here. Although, as plaintiff points out, he clearly has the authority to do so, the President has never released, or ordered release of, the Administration's budget request or the total appropriated amount for intelligence activities for fiscal year 1999. Thus, the statement of a Presidential spokesman three years ago that, as a general matter, the President believed "that disclosure of the annual amount appropriated for intelligence purposes will... not,本身,危害情报活动,”点的原告的备忘录和当局反对简易判决(‘PL。奥普’)在8(强调),既不是上点也不以任何方式具有法律约束力。1个.

原告已提出没有证据证明总统曾经涉及披露的在这里提出的精确环境的影响。DCI宗旨是无权对高度的事实相关分类的决心,他已经正确完成所以在这里。

乙。没有相反的记录证据或不诚实的证据。

原告同意,法院必须对代理声明给予“实质性的重视”,政府有权根据合理具体的代理声明作出即决判决,如果这些声明没有被矛盾的记录证据或政府不诚信的证据所质疑。第7页;Halperin诉CIA案,629 F.2d 144,147(D.C.巡回1980);另见,国家克里科里安诉部《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二辑第984卷第461、464页(1993年巡回法庭);华盛顿邮报诉国防部,766 F.增刊。1,7(D.D.C. 1991)(引用例)。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根本没有提出相反证据记录的破坏DCI宗旨的高度实际上依赖的决心有效性。首先,布朗委员会赞成披露的1996年建议,甚至不接近“违背记录的证据。”如上所述,布朗委员会是国会特许委员会作出谁缺乏分级授权和谁做对情报事务的非绑定到国会和总统建议普通公民组成。2个国会和总统都没有采纳布朗委员会关于公开披露情报预算的建议。布朗委员会也从未考虑过这里提出的精确的保密问题:在1999年,在国防部长特尼特的非机密声明中所描述的确切情况下,以及在他的机密声明中更详细的情况下,委员会是否会建议公布预算数字。然而,原告希望法院尊崇的非特异性,不具约束力的建议私人公民由布朗委员会在中央情报局局长,个人负责的责任分类,作为国家的主要情报机构的负责人。这样的建议彻底改变了遵从机构关于国家安全事项分类决定的根深蒂固的观念。业。纪念品。在8-9(引用案例)。

第二,DCI特尼特披露了前几年的总情报预算,这并不是不利的记录证据;相反,这表明DCI特尼特对每次披露的影响进行了仔细、逐案的分析。他在事先披露时强调,他将在今后几年继续逐案作出决定。特内特声明,第。7号。他还仔细解释了其预测性判断的基本原理,即公布1999财政年度的数据可能合理地预期会在他的非机密和机密声明中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并指出,预计披露将为外国政府提供美国自己对其情报能力和弱点的评估,ID。帕拉。17;它可望协助外国政府与特别情报计划的具体支出数据相关联,ID。,第。18、 预计它将为针对美国的其他努力腾出外国政府有限的收集和分析资源,ID。,第。22岁。

尽管DCI特尼特解释说,披露任何连续一年的预算请求或预算拨款数字,都将为外国政府提供美国自己对其情报计划的总体评估,ID。帕拉。与连续两年的披露相比,连续第三年的披露会提供更多的趋势信息,为我们比较和分析对手提供更大的基础,这是合乎逻辑的。此外,披露政府自己对其情报能力的评估所带来的风险,只是DCI宗旨在决定将今年的预算数字归类时所考虑的因素之一。

第三,原告辩称,在单一预算分析员的单一声明的支持下,外国政府无法从了解总预算请求或总拨款金额中“逆向工程”有用信息。虽然这种说法在真空中可能是正确的——披露单一的汇总预算信息不允许对复杂的多行预算进行“逆向工程”——但原告要求的披露不会在真空中进行。相反,这种披露将在大量公开(和/或秘密获得)信息中进行,其中一些信息在原告的陈述中有详细描述。原告不能也不认为,作为许多与情报预算有关的信息中的一项,总预算请求和拨款总额不可能“帮助外国政府将具体支出数字与特定情报计划相关联。”Tenet Decl.,第7段。18岁。相反,DCI的宗旨必须

特尼特申报,第9.正如被告在开庭陈词中所指出的,这种为分类目的而进行的“马赛克”分析不仅是根据该巡回法院的法律授权的,看到Halperin诉CIA案,629 F.2d在150,但专门下执行命令12958.见E.O.提供了一种用于12958,第二节。1.8(e)中。

原告提供的唯一新“证据”是,澳大利亚和英国这两个国家向公众披露了它们的总情报预算。这一事实,在没有任何解释或理由的情况下,这些国家的行动,很难是“相反的记录证据”的类型,一个法院必须取代一个适当的分类机构的判决。Cf。,海军的哈得逊河桅克利尔沃特公司诉部,891 F.2d 414,421-22(第2巡回1989)(退役上将拒绝分类意见);国家拉什诉部748 F。(拒绝大使的分类意见,因为他准备了一些争议的记录,以支持政府分类权威);Gardels诉CIA《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二辑第689卷第1100页,《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第1106卷第5页(1982年《联邦地区法院判例汇编》)(驳回前中央情报局特工的分类意见)。澳大利亚和英国的分类裁定不仅在法律上与DCI特尼特——以及本法院——的裁定无关,而且原告和布朗委员会(Brown Commission)将这两个国家单独列出,这意味着它们是大多数国家不公开披露这一信息的标准规则的例外。

接下来,原告指出了大量关于情报支出对象的公开信息,以支持其论点,即“许多此类[向外国对手提供的有关美国情报活动的有用信息]已经正式披露”,第15页,因此“披露总额。。。对已经知道的情况没有任何新的补充。”ID。16。

但这种观点忽略了政府向来不愿公布任何预算数据背后的核心问题。正如国防部长特尼特所解释的,“对拨款数额的公开披露越多,就越不可能在不损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就此类拨款的用途进行公开辩论。”特尼特申报,第10.议员们已经达成了平衡,赞成预提拨款数额,并相对披露更多有关拨款目的的信息。关于此平衡的确切应用的更多信息,请参见DCI宗旨的机密声明。为了保护我们的国家安全,立法者和保密机构有权利,也有义务达到这一平衡。

最后,原告没有提供可信的证据证明DCI原则在对预算数字进行分类时存在恶意。仅仅有报告称预算大幅增加这一事实,并不足以得出CIA试图向公众隐瞒预算ReportsReports增加这一有意义的结论。据推测,如果有报告称预算大幅减少或没有增加,原告会辩称,CIReportsReportsA是在试图保护政府对情报活动的不充分承诺,使其免受公众辩论的影响。不披露的正当理由已在DCI宗旨声明中作了充分的解释,原告并没有提出可信的理由使本院怀疑善意的中央情报局在保护国家安全履行其重大责任的董事。

C。根据《信息自由法》豁免3,情报预算申请和拨款总额被适当扣留。

原告的建议,即中情局并不总是在FOIA下豁免3行政级别扣留总预算数字不削弱中情局的论点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作为一个法律问题,这是不言自明的信息自由法测定的司法审查从头开始,该机构因此不援引诉讼特定豁免仅仅因为豁免不应对在管理级别要求所提禁止。见,例如,青年诉中情局,972 F.2d 536,538-39(第四巡回1992);凯诉联邦通信委员会,867 F.增刊。11,12(D.D.C. 1994);咽喉诉米斯,699 F.增刊。956,959 N.2(D.D.C. 1988)。尽管如此,中情局确实扣压当局的预算要求在两个豁免1和豁免3的基础上的行政级别。业。纪念品。在物证。乙。

中情局在回应时没有引用豁免权要求披露预算与本决定无关。然而,正如特尼特主任所解释的,关于在豁免3项下公布总预算数字的特别关注是重复这些数字的披露将提供多个基准测试,用以测试和完善预算模型和假设。特尼特申报,第26. CIA不会一直关注重复披露时,原告要求财政1995年和1997年的总情报预算数字,因为没有以前的版本已经在这一点上已经取得。有一个在DCI的决心并无矛盾,除非原告的眼睛,谁一再忽略DCI特尼特的解释关于重复预算披露的增加意义。

也没有DCI宗旨取得了这场官司不一致索赔。无论是故意与否,原告misquotes DCI特尼特通过插入单词第一个声明“都”在他的声明中表示,预算要求的披露“往往会透露情报来源和方法。”被告提供的关于它的两个运动的扣下豁免3的情报预算决审判请求,以相同的事实和解释。DCI宗旨从来没有直接断言或争辩说,上述预算请求,就会发现情报来源本身在他的第一个声明;他只是用这两个词一起 - 在他们一起使用在底层法规的方式 - “来源和方法”。50 U.S.C.教派。403-3(C)(6)(要求DCI为 “未授权的公开内容保护情报来源和方法”)。

最后,原告关于豁免的“优点”的唯一论点——情报拨款隐藏在不同的项目中以隐藏预算总额,而披露一个数字就可以避免预算保密——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中情局特尼特解释说,预算保密的真正目的是保护受资助的情报项目的机密性质,以及保护用于情报机构之间资金转移的机密情报方法。特尼特申报,第25日,27岁。一些法院认为,倾向于揭露情报资金的秘密转移和支出的信息作为一种“情报方法”,不受《信息自由法》的披露。见,例如,军事审计项目诉凯西案,656 F.2d 724,745(D.C.巡回1981);理查森诉美国,465 F.2d 844,849和N.2(第三巡回1972),rev'd其他理由,418美国166(1974)。因此,由于DCI特尼特已经确定,总预算要求和拨款总额的释放往往会泄露秘密,构成预算机制“情报方法”,它也无须泄露下FOIA豁免3。

结论

原告已经完全未能产生相反的备案证明或恶意底层DCI特尼特的详细解释决心扣留总预算要求的证据和总拨款数额为1999年财政年度因此情报活动,被告的简易判决动议应授予。

恭敬地提交,

戴维·W·奥顿
代理助理总检察长

威尔玛·a·刘易斯
美国律师

安妮·l·韦斯曼
ANDREA G.COHEN,酒吧#458664
司法部律师
民事法律科 - 1016室
901电子一条街,N.W.
华盛顿特区,20530
电话:(202)616 - 5197

被告律师

律师人数:

约翰·麦克弗森
助理总法律顾问
中央情报局
华盛顿特区20505
(703)874-3121

日期:1999年6月16日


[脚注]

一。此外,原告声明“总统决定接受国会特许委员会的建议,即在每一个国会预算周期开始时,总统或指定人员披露本财政年度用于情报活动的拨款总额。。。而下一个财政年度的申请总额“8英镑”是错误的。总统只表示,他非正式地“授权”国会披露拨款总额,如果国会选择这样做的话。他没有表示接受关于他或其指定人员披露这一信息的建议,也没有表示接受关于他公布行政当局预算请求的建议。排气管。1到P.Opp。

2。原告在他的投诉,并在他的反对简短声称,布朗委员会的建议是“一致的”。然而,原告提供了零证据显示这些建议是否实际上是一致的;这肯定不是从原告的图表3明显。


服务证书

我保证在1999年6月16日,我也使以一流的美国邮件发送上述答复一份备忘录,预付邮资,以下几点:

原告律师:

凯特•马丁

中心国家安全研究
西北H街2130号。
701套房
华盛顿特区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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