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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司法部


新的总检察长信息自由法备忘录

政府的政策,对信息自由法的新语句已被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和发行已经全面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传送到所有机构。

10月12日,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将军发出了一份备忘录,各部门的主管和机构取代了司法FOIA政策备忘录部自1993年10月已经生效. 新的阿什克罗夫特信息自由法备忘录一经发布立即生效,1993年发布的关于信息自由法的主席声明也仍然有效。

阿什克罗夫特FOIA备忘录强调了政府对完全符合FOIA为保持政府的开放和负责任的系统的一个重要手段的承诺。同时,它认识到保护,可以在政府记录中涉及的敏感机构,商业和个人利益的重要性 - 如需要,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了执法效力,尊重商业机密,以保护内部机构审议,并保护个人隐私。

在取代先前的《信息自由法》备忘录的过程中,阿什克罗夫特《信息自由法》备忘录确立了一个新的“健全的法律基础”标准,用以指导司法部在法庭上对机关根据《信息自由法》采取的行动提出质疑时是否进行辩护的决定。这不同于先前备忘录中采用的“可预见的损害”标准。根据新标准,机构在拒绝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时,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都应作出使用《信息自由法》豁免的判断。

值得注意的是,《阿什克罗夫特信息自由法》备忘录还承认,在遵守法定禁令和其他适用限制的情况下,机构仍在考虑是否酌情披露该法豁免的信息。它还特别强调《信息自由法》豁免所保护的其他利益中的隐私权。

《信息自由法》备忘录全文如下:


备忘录对所有联邦部门和机构负责人

发件人:John Ashcroft,司法部长

主题:信息自由法案

如你所知,司法部和本届政府致力于全面遵守信息自由法(FOIA),5 U.S.C. � 552(2000年)。只有通过良好知情的公民,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仍然负责的治理和美国人民可以放心,没有欺诈行为,也没有政府浪费被隐藏。

司法部和本届政府同样致力于保护我们社会持有的其他基本价值观。其中包括维护国家安全,提高执法机构的效率,保护敏感的商业信息,尤其是保护个人隐私。

我们的公民对一个全面运作和高效的政府也有强烈的兴趣。国会和法院早就认识到,某些法律特权确保了机构的审议是坦诚和完整的,而不必担心它们会被公开。其他特权确保律师的讨论和交流是保密的。没有机密的建议和建议,任何领导人都无法有效地运作。《信息自由法》豁免5,5 U.S.C。 � 552(b)(5),将这些特权及其基础的合理策略合并在一起。

我鼓励你的机构的信息自由法下作出披露决定时要仔细考虑所有这些价值和利益的保护。通过你的机构的自由裁量决定披露信息自由法所保护的信息应该只有经过充分而审慎地考虑,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受到牵连的机构,商业和个人隐私利益作出。

在作出这些决定时,你应该与新闻司长办公室的部门,当显著FOIA出现问题隐私咨询,以及与我们的民事法律科在信息自由法诉讼事宜。乐动冠军当你仔细考虑FOIA请求,并决定暂不记录,在全部或部分,你可以放心,司法部将捍卫你的决定,除非他们缺乏一个健全的法律基础上或在能力呈现不利影响的不必要的风险其他机构以保护其他重要的记录。

本备忘录将取代1993年10月4日,司法部的备忘录FOIA的部门,它同样产生在法律上没有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强制执行。

* * * * *

这一政策备忘录发出依照总检察长具体的法定责任“鼓励机构遵守[信息自由法案],”美国法典5 � 552(e)(5)(2000年),责任是司法部排放在几个方面,包括通过信息自由法政策的声明。参见,例如。司法日历年2000年年度报告FOIA系在99-107(“司法工作系的说明,以鼓励该法机构标准”)。

新FOIA政策声明传统上一直由总检察长在新政府开始时发出。此类声明是在1977年5月由总检察长格里芬B.贝尔通过司法部长威廉·弗伦奇·史密斯发出,于1981年5月,并于1993年10月由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阿什克罗夫特FOIA备忘录将继续这一传统,并因此在所有机构的最高级别做要求注意信息自由法的管理。

此外,信息和隐私办公室正在向所有机构的主要行政和法律信息自由法联系人分发这一新的信息自由法政策备忘录,并要求通过各机构内的信息自由法行政渠道尽可能广泛和迅速地进一步分发。这种传播应确保备忘录除了由各机构负责人分发之外,还应直接送达各机构内的所有信息自由法人员。

OIP还将在10月18日举行的FOIA官员会议上分发和讨论Ashcroft FOIA备忘录。本次信息自由法官员会议将讨论的第二个议题是,根据去年总会计办公室题为“1996年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机构实施1996年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的电子可用性和年度报告要求信息自由法修正案)。伊办今年早些时候就这个问题发表了一份政策指导备忘录,看见信息自由法案“高E-FOIA执行报告发布”(发布01年3月23日),并在年度FOIA报告的编制发行后续指导为好,ReportsReports看见信息自由法案“信息自由法年度报告补充指南”ReportsReports(发布于2001年8月13日)。

最后,第三个议题,将在此FOIA官员会议是一个已经成为自9月11日在光这些事件的恐怖事件大大增加显着性的主题进行讨论,并在其之后进一步恐怖活动的可能性,联邦机构关心的是需要保护关键系统,设备,库存和其他资产的安全漏洞和危害 - 在从他们在自己的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潜在用途一些实例。这种保护的力度,当然必须同时包括任何机构的信息,可以使某人造成危害害怕成功的保障。

如果《信息自由法》有要求,可根据《美国法典》第5卷第2条的豁免规定,对此类记录或信息提供保护。 � 552(b)(2)(2000年)。任何机构评估,或有关陈述,这种关键资产的脆弱性,应根据保护,以免除2。看到FOIA更新,第十卷,第三期在3-4(“OIP指导:保护漏洞评估通过免检二级的应用程序”)。除此之外,广泛的信息,可在豁免2的“规避”方面被扣留,有时被称为“高2”,如在讨论“‘高2’:规避风险”“司法部信息自由法指南”中“豁免2”部分的小节。各机构应确保在继续收集更多基础设施信息时,充分利用豁免2对其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的保护,并评估其高度敏感性,在911恐怖袭击之后。

任何关于《阿什克罗夫特信息自由法备忘录》、关于电子信息自由法修正案的实施、关于在恐怖主义发生后使用豁免2提供必要保护的问题,或关于信息自由法管理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均可通过信息和隐私办公室信息自由法顾问服务部提出,电话:(202)514-3642。(发布0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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