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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研究
第44卷第2期(2000),第21-25页

“你们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真理会让你们自由"

开放性和CIA一个

沃伦·f·金博尔
罗格斯大学

从表面上看,“开放”与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的搭配存在着矛盾的一面。如果暴露了情报收集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就有可能泄露情报来源或获取情报的方法。如果外国政府在7月4日上午10点进行了关于X-secret的谈话,而美国的记录显示总统在7月5日收到了关于X-secret的信息,那么答对了!这样一来,外国的反情报机构就可以将嫌疑人的范围缩小到极其有限的几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有必要免除中央情报局和情报机构目前要求解密和公开其历史记录的任何和所有指令、行政命令和法律。

就其本身的定义而言,情报本身就是秘密和秘密的。被曝光的情报人员要么已经死亡,要么已经“变身”,要么已经退休——正在写回忆录。后一种现象,被著名的艾伦杜勒斯(Allen Dulles)所合法化,已经成为一种家庭手工业,特别是对那些像杜勒斯这样担任中央情报局局长的人来说。这就引出了一个有趣的难题。如果情报必须永远保密,以免危及国家安全和中央情报局的效率,这样的回忆录怎么可能被允许?既然他们是经过中情局批准和审查的,那么,从定义上来说,DIS这些信息吗?研究表明,答案是一个明确的“是”和“不是”。Historians generally treat all memoirs as a form of disinformation that exaggerates or exculpates, but that is not the issue here. Unless such memoirs are a conscious, planned disinformation operation that is closely controlled by the CIA, unless those memoirs are a thin tissue of lies, then所有情报不是秘密的、秘密的。因此,开放的问题是一个设定合理的、实际的标准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禁止。

该研究报告的企业可能会在政治上必要的(这是有权势的人)和政治上有用(如回忆录总是打磨中央情报局的声誉)1但对于一个正式的CIA程序解密?该参数被提出,解密,随时会危及中情局的做它的工作能力。为了揭露操作工和代理商随时可能会破坏该机构的招聘人员和资源的能力。秘密是秘密。但是,这是否通过常识测试?它是不可能订出确切日期没有秘密需要保守秘密?当然,从美国独立战争或内战需要绝对没有秘密,分类存放常识使然。因此,对于一个固定的“骤死”释放所有秘密约会的问题,仅仅是确定的日期,而不是原则和国家安全的问题的问题。

有一种观点认为CIA的“来源和方法”需要永久的保护。特殊的技术方法和消息来源的身份——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都需要保护以免被披露,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特工人员或接触者被泄露,可能会危及生命;如果承认与外国机构有特殊关系,则可能危及对重要信息的持续获取。想象一下,例如,如果美国与政府情报机构在一个具有强烈反美政治元素的国家有“联络”关系。从今天早上的报纸上列出你自己的“可能”名单——希腊、叙利亚、委内瑞拉,这只是开始。如果美国承认从这些国家的情报机构收到了信息,政府可能会垮台。但是来源和方法的争论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人力资源的消亡,政府的更迭,技术成为常识或无法使用,保密的目的就失去了。有人担心,实行了30年之久的“联络”安排将摧毁目前的情报能力,这种担心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合理的。 But once again all we are arguing is如果这些信息可以公开。此外,正如保密委员会所指出的,”的来源和方法原理已经成为机构自动车辆信息保密而危害分析所需的类型,通过行政命令。“中央情报局可以证明其开放的承诺,一个巨大的一步改善这种情况如果DCI注意委员会的建议和情报社区发出指令澄清的基础资源和方法用于分类信息。2

此外,我知道中情局的能力,而不是单个合理​​威胁的执行已经由以前的分类信息释放所产生它的使命这是用批准的程序进行解密审查的。无伤害,无臭!这是一件事争论了解密相应的标准;权利要求相当另一个的任何和所有解密是不可接受的。大多数第二次世界大战机密被解密散装上世纪70年代初(尽管很多机构避免使用这个词)。没有人受到伤害。从那以后,通过强制要求和《信息自由法》的要求,未被大规模解密的情报材料不断被过滤出来。再说一遍,没有造成伤害。即使二战后期英美情报合作协议(BRUSA)的确切文本仍然保密,但英国在战争中发布的情报材料也没有给中情局的任务完成带来任何严重的问题。(为什么?)因此,用英国话来说,当人们评估这个问题时,支持彻底、永久保密的主张是“过分”的实际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的大规模解密行动对中情局的任务能力造成了损害。

历史的重要细节,甚至是智力历史,能够而不危及国家安全或个人进行解密。毕竟,如果像美国中央情报局人员惯于说,“每个人都知道他们无论如何,”怎么可以伤害得到它的权利,而不是依靠媒体和前中情局官员的回忆录上的?这样做是为了DCI罗伯特·盖茨做哪些危害透露,中情局已进行11个的秘密行动?有什么危害做时,中情局大约到成为独立的英属圭亚那解密有关其秘密行动以控制(颠覆)选举的信息?我们的民主法制管理,以功能上的真正威胁,在行动和证明的阴谋,证据。恐惧和“潜在威胁”在法庭上没有地位。因此,它是具有开放性。无伤害,无臭。

但是,为什么担心开放和解密呢?为什么要哪怕是一丁点风险,以满足历史学家或记者理应寻找一些离奇和煽情的好奇心?简单地说,美国的,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民主和无法存活的秘密,至少不是民主国家。作为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之一,在1822年警告说,“一个普遍的政府没有流行的信息或获得的手段都不过是一个序幕闹剧或悲剧或许两者兼而有之。”3.因此,如何协调保密性和安全性民主和“流行的信息?”美国政府如何交代的公共不危害国家安全?答案很简单而深刻 - 常识。

什么麦迪逊先生提到了问责制 - 民主的一个基本要素。开放性是不是多管闲事历史学家或寻找灰尘撬记者的问题;开放性是“大众信息”,使社会保持其政府负责其操作的搜索,即使会计不能总是发生在实时的基础上。常识可能在一些情报界记录的情况下,必要一个较长的等待,特别是对于细节,但延迟是否是10年,20年或30年,责任优先。(期限超过30年以上的任何参数必须是压倒性的说服力,并根据具体情况逐案。)随着时间使秘密无关国家安全(特殊间隔式智能准则用来表明大多数SCI需要特别安全性,因为它是对时间敏感的),我们政府的所有机构都应该打开自己的文件,让美国人和他们的代表判断公职人员谁制定并执行我们的外交和国家安全政策的行动。民主不是一个自杀协议,但不能没有问责生存。

还有别的方法可以判断公众中央情报局(或任何其他机构)的行为?市民否则怎么可以相信,分类信息包含合法的秘密,没有尴尬的愚蠢或违反法律的故事。问责制这个问题不能被解雇或回避与轻率“得到真正的!”作为理性的动物,我们分析和评估。“东方宿命论,”威廉詹姆斯会称呼它,是不可接受的。如果指甲下竹笋(开玩笑 - 我认为)是由美国标准不能接受的,但需要为了防止恐怖袭击,我们必须面对和讨论 - 不接受合理化说:“我知道的比你这样做,那么相信我保护你。”从特殊的专业知识,理由是自夸。问责制是一个民主问题,不只是一个会计师。这样的问责没有进来危及合法(待定)的方式当前活动或生活的个体,但在某些时候(这就是值得辩论)的门必须旋转打开或非常民主,智力和秘密行动代理商 protecting is no longer a democracy. These are serious issues for the Republic.

如果原则和常识都不够,何谈政治实用性?在accountability-一个民主是否津津乐道的还是合法的坚持舆论压力是不可避免的,由中央情报局任何企图忽视或处于困境的压力只会与公众危及原子能机构的信誉,因此,与国会。那还有预算!其实,作为负责任开放的倡导者,我会私下高兴,如果中情局拒绝批准有结构化的程序审查解密材料的政策发布解密的信息。我无法想象任何会刺激更快公众和国会的愤怒和行动。最近写信给美国历史协会的时事通讯的编辑,展望,关于讨论嘲笑中情局解密决定举行近五年前约NSC-68的起草。这故事的细节不是重点 - 这是笔者的结论是,应该打扰,甚至吓唬,中情局:“大众的智慧,这些显示器都躲在事情就显得非常有用正是出于保密的缘故秘密。“4

中情局的官僚繁荣乃至生存取决于公众和国会的支持。中情局在一般和中心情报,特别是研究的公关方案表明该机构有必要维持和加强公众信心的认识。实心大多数美国人和国会议员似乎接受保护美国在这个世界上的民族国家,压力团体和个人经常拒绝法律,诉诸法外暴力,需要有效的情报。但下意识的反应,由情报界的开放性和对抗性解密审查威胁到公众对CIA的形象降低到了漫画中走出的诺曼·梅勒的妓女的鬼魂。参议员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尖锐地说:“如果你想让一个秘密受到尊重,首先要让它受到尊重。”5教会委员会的报告和对爆炸菲德尔·卡斯特罗雪茄的故事开车回家的公信力和问责中央情报局的双重挑战。6

公众压力的迫切性可以从引用的一段引文中得到说明华尔街日报》在题为一块(几乎没有一个左翼,“自由报”)“安全风险:政府可否保持开放而又安全”虽然列是对国内安全没有海外情报收集和操作/动作,原理是一样的:“当有一个安全的恐慌,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的领导人立即忍不住要封闭自己关多一点从那些谁是被支配,或削减他们的权利。。这非常重要的政府是开放的,市民是否可以在工作和是否公民自由得到维护看着自己选出的领导人。这毕竟是美国的制度恐怖分子和间谍的试图推倒在首位“。7

该解密的成本比它是值得的要求是一个红色的鲱鱼。原理和实用性(责任和信誉)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此外,相比于对机密材料日益增长的山上有被保护创建的资源不断增加的排放的成本是最小的 - 永远!这是优先考虑的问题。也许,如果中情局的预算是提供给公众的监督就可以收到关于如何寻找资源,一些非常有用的建议。正如前DCI伍尔西在最近的一次参议院听证会上指出,明智地使用退休中情局官员做解密审查可以在相对适中的成本来完成,留下服务中情局官员去了解该机构的当前业务8这正是国务院为了实施其极为成功的解密审查项目所做的。

该方案,这应该作为其他部门和机构的模型,有它在一块于1991年发起的立法起源参议员的一个不太可能的三人组 - “温和”俄克拉何马州的戴维·博伦,“自由派”克莱伯恩罗德岛佩尔和“保守”杰西北卡罗莱纳州的赫尔姆斯。这种“外交关系”的法案囊括坚实的支持,已成为法律,尽管美国总统布什的担忧(他是当然的,一旦DCI)。该法创造了一个新的美国国务院历史顾问委员会(1991-1999年由我担任主席),由独立学者和档案保管员组成,由各专业协会提名。这个小组与通常的政府谘询委员会有四个主要不同之处。首先,它的存在是因为法律的要求,而不是因为部门官员认为一个咨询委员会将是一个良好的公共关系举措。其次,该委员会有一项明确的立法授权,负责监督国务院有关美国外交政策记录的保存、保护和公开,这些记录不迟于事件发生后30年。第三,国会指示委员会确保出版的文件,美国的外交关系,将是一个“全面,准确”和国家的重大外交决策的“全面的文档” - 这意味着参与制作的外交政策的所有机构的记录(CIA,财政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等)必须检查。最后,历史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将获得安全许可,使他们可以研究,正在向公众隐瞒任何记录。这意味着,该委员会可以(也没有)一脚踹开大门,看记录,然后提高神圣的地狱时,它的结论是,官僚们扣缴三十多岁的秘密不合法的“国家安全”原因,没有全部完成公开披露的机密信息。

一些在中央情报局说,历史咨询委员会无法审视自己的“特殊人才”(代理/触点)记录;国务院情报和研究局的代表宣誓(礼貌),该委员会将永远不会获得访问他们的文件;另一个中情局官员说,委员会成员和国务院历史学家会看到记录“除非我死了。”(他不是死了;该委员会看到了记录。)“文化”或保密的习惯假设秘密守护者知道什么是最适合美国;假定美国公众没有必要知道它的政府做了什么。但十年之后,没有国家安全的由于或在国务院的要求进行解密审查违反了单一实例报道 - 和美国人民都在学习了很多详细了解他们的外交政策是如何形实施。随着生产的CIA合作美国的外交关系系列产品已反复证明它有可能在不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下解密情报和秘密行动信息,也不损害中央情报局的合法工作能力。共和国依然屹立不倒。

该解密审查今天处理的方法是,至少可以说,不一致。有没有政府范围内的标准进行解密,无论是程序或实体。在生产上执行现有的行政ReportsReports命令,信息安全(EO 12958)的年度报告信息安全监督办公室说明进展是不稳定的。一些机构没有解密审查计划;其他一些公司则拖拖拉拉,遵循“最容易优先”的政策,通过专注于行政文件和类似的事情来充实自己的业绩。1997年的报告委员会保护和减少政府秘密提供了一幅毁灭性的画面——以及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但这些建议与CIA(和其他人)的坚持相冲突,即CIA不能也不会允许除了自己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制定解密指南或解密他们的信息权益。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机构的保护性措施是造成效率低下的原因。

没有人声称,美国维持原则很简单,甚至效率更高。丘吉尔苯教MOT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是,尴尬和困难并不能构成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来改变中情局目前对公众的承诺,向合法和合理的公开。开放源自我们民主共和国的性质。此外,事实是,对大量高度敏感的情报信息的解密审查已经并正在进行中。有志者,事竟成。

保密不应该是一种习惯,而应该是一种原则、实用性和普通的常识。


笔记

1.这是历史学家的普遍结论。首先看看罗德·杰弗里斯-琼斯,中情局和美国民主(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89年)。

2.美国保护和减少政府保密委员会,报告,参议院文件105-2(华盛顿:USGPO, 1997), 70。

3.引用Kate Doyle的话,“美国的秘密和谎言”,外交政策焦点,5:24(2000年8月),网站[http://www.foreignpolicy-infocus.org/briefs/vol5/v5n24secrets.html]。

4.罗伯特·纽曼写给编辑的信,展望(美国历史协会),38:2(2000年2月),39。

5。参议员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1996年3月4日)在国务院的一个公开论坛上发言。

6。美国参议院94丛,2 SESS,专责委员会来研究政府运作的最终报告关于情报活动,报告编号。94-755(1976年4月26日)。

7。由Gerald F. Seib,华尔街日报,2000 06月07日“资本杂志”一栏。

8。在参议院政府运作委员会就《公共利益解密法案》举行听证会, 200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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