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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014

是谁负责谁?中央情报局,SSCI,和言论或辩论条款

在一个星期二地板上的演讲参议员黛安·范斯坦(Dianne Feinstein)说指责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监视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SSCI)的计算机网络,该计算机网络是委员会工作人员在进行一项调查时使用的调查中情局的审讯技巧许多事实仍有争议,中情局局长约翰·布伦南就是其中之一否认这些指控。在承认与这一争议相关的不确定性的同时,这一争议提供了一个框架,讨论宪法对行政部门干预立法活动的限制,包括国会进行监督和调查的权力。

正如范斯坦参议员所指出的,这些指控——如果属实——可能会在普遍的三权分立原则下引起严重关切,威胁到立法部门的独立性,并可能阻碍国会的独立性基于宪法的监督权.更具体地说,这些指控似乎涉及国会议员和国会工作人员受到的国会议员言论或辩论条款的保护。

发言或辩论条款规定,“(参议员和众议员)在任何一众议院发表演讲或辩论时,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受到质询。”该条款的最初目的是保护国会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允许议员言论、辩论和审议的自由,而不必担心行政部门或司法部门的恐吓。议员们始终对他们所服务的国会负责,因为该条款只禁止“质询”。国会。该条款只保护议员,有时是国会工作人员,当他们参与立法行为当适用时,该条款提供免于民事和刑事诉讼的豁免权,并提供证词特权,以防止与受保护行为有关的强迫证词或证据的使用。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对该条款的解释是,不仅禁止使用法庭程序中的特殊证据,但也信息披露通过搜查获得的证据,该搜查允许行政部门官员在未经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审查特权材料。在联邦政府诉雷伯恩办公楼案,众议员威廉·杰斐逊断言搜索根据与贿赂调查有关的搜查令,他的办公室违反了言论自由或辩论条款。特区巡回法院对此表示同意,认为搜查程序拒绝国会议员“任何确认和维护有关立法材料的特权的机会”,而是“允许行政人员在未经议员同意的情况下审查特权材料”,这违反了本条款。法院在作出裁决时强调,该条款旨在防止对立法程序的侵犯并保持立法独立性,认为“强制披露[根据搜查]可能[]使就立法活动交换意见变得冷静。”这种冷淡与该条款保护立法程序不受干扰的目的背道而驰。”然而,法院明确表示,该条款并不禁止“仅仅因为它与立法职能有某种联系而对非法行为进行调查”。

当华盛顿电路进入Rayburn结论认为,该条款不仅保护成员不被使用针对他们的特权证据,而且保护成员不被使用信息披露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似乎不同意这种说法。在美国诉伦齐案,上诉法院在起诉一名前议员受贿的情况下,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的Renzi法院明确不同意Rayburn法院对该条款的解释,认为该条款仅在被调查的基本行为是受该条款保护的立法行为时提供了保密特权(并防止使用来自特权信息的证据)。因此法院的结论是,议员,如众议员伦齐和杰斐逊,无权享有保密特权,因为正在调查的潜在行为,即贿赂,不是该条款涵盖的立法行为。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还指出,最高法院从来没有采用《宪法》中宣布的对特权的广泛解释Rayburn

这些案件可以为以下问题提供一些线索:中央情报局对SSCI计算机网络的所谓搜索,如果属实,是否会被视为违反言论或辩论条款。根据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判例,这种类型的搜查可以被认为违反了最高法院在Rayburn.如果Feinstein参议员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对SSCI计算机网络的搜索(可能包括立法法案的证据,如与编写委员会报告有关的说明和草案)的执行没有得到同意,也没有使成员或工作人员有机会确定和主张对具体文件的特权,正如Rayburn.相反,这样的搜查是否会违反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判例中的条款的问题就不那么清楚了。下Renzi,保密特权仅在本条款涵盖正在调查的潜在活动的情况下,才可保护成员免受此类搜查。例如,被调查的潜在活动被解释为履行国会调查,这是一种立法行为覆盖根据该条款,则适用保密特权。或者,如果正在调查的底层活动不在子句的覆盖范围内(例如,如果要采用中情局的表征根据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规定,保密特权可能不适用。在任何情况下,似乎这一潜在的保密特权和本条款已确立的证明和使用特权只有在随后的法律程序中才会发挥作用。

有关此主题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言论或辩论条款:宪法背景及近期发展》,CRS报告R4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