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审查国家机密特权:保护国家安全,同时保持责任
2008年2月13日


尊敬的帕特里克·莱希
美国佛蒙特州参议员


帕特里克·莱希参议员的声明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
关于“审查国家机密特权”:
在维护问责的同时保护国家安全”
2008年2月13日

今天,司法委员会将注意力转向国家机密特权——普通法原则政府可以在法庭上主张,以防止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的证据被公开披露。我要感谢斯佩克特参议员和肯尼迪参议员帮助策划这次听证会,并赞扬他们在立法方面所做的工作,为法院评估国家机密特权要求制定统一的标准提供指导。

在过去七年里,布什政府以惊人的方式积极寻求扩大行政权力。由于政府的许多行动都被隐藏在秘密之中,公众问责一再受挫。奥巴马政府一次又一次竭尽全力地阻止美国人民和国会获得有关其政策和做法的信息。

正是通过媒体,我们第一次了解到911事件后美国政府对美国人的秘密监视,违反美国法律在国外秘密引渡,在国外秘密监狱,秘密决定解雇一些国家的最高检察官,还有被秘密销毁的审讯录像里面可能有酷刑的证据。布什政府依赖于一种过于膨胀、自我辩护的行政权力观,现在寻求对其行动保密。它采用了一种旨在保护敏感的国家安全信息的法律原则,似乎在利用它逃避对自己的不法行为的问责。

近年来,国家机密特权在一开始就被用来阻挠诉讼,这些案件指控政府存在严重不当行为,比如非常规引渡和对美国公民通讯的未经授权的窃听。回顾最近的国家机密诉讼,《纽约时报》评论道:“为了逃避责任,(布什)政府一再寻求及早驳回那些可能最终暴露政府不当行为的诉讼,宣称继续推进将使国家安全机密面临风险。”

关于国家机密特权的短路诉讼,最明显的例子是2006年哈立德·埃尔-马斯里(Khaled El-Masri)案。马斯里是黎巴嫩血统的德国公民。他声称,2003年新年前夜,他在马其顿被绑架,并被强行转移到阿富汗。作为布什政府特别引渡计划的一部分,他在阿富汗被拘留并遭受酷刑。他起诉政府对他的拘留和虐待。弗吉尼亚州的一名地方法院法官驳回了整个诉讼基于中情局局长单方面的声明尽管政府已经承认存在引渡计划。马斯里先生没有其他补救办法。我们的司法系统对他是禁区,而且从来没有法官看过任何实际证据。

政府还在针对美国人被无故窃听长达五年多的诉讼中声称享有国家机密特权。政府的一名地方法院法官驳回了政府的申诉,政府声称争议的主题是国家机密,但政府正在上诉。

国家机密特权适用于重要的目标。但当这一特权被用来终止指控政府严重不当行为的诉讼时,对诉讼当事人和美国公众都会产生严重后果。对受伤害的当事人来说,这意味着法院的大门永远关闭了,不管他们受伤的严重程度如何。他们永远不会有上法庭的机会。对美国公众来说,这意味着更少的问责,因为将不会对行政部门的不当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也不会有制衡。

斯佩克特参议员,肯尼迪参议员和我已经提出了一项法案来帮助指导法院平衡政府的秘密利益和责任以及公民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该法案没有限制政府在适当情况下断言特权的能力。相反,该法案将允许法官查看政府提交的受国家机密特权保护的实际证据,这样他们,中立的法官,而不是利己的行政部门官员,将作出是否适用国家机密特权的最终决定。这与我们法庭承认的其他特权的程序是一致的。

当我想到本届政府对国家机密特权的广泛使用时,我想起了另一届神秘的政府,它曾卷入水门丑闻和五角大楼文件案。那是政府试图掩盖一份关于越南战争的历史研究。尼克松政府认为,了解这项研究将“对美国的安全构成严重和直接的威胁”。幸运的是,美国最高法院在裁决五角大楼文件案时重申了我们的权利和政府制度的生命力。布莱克法官在他的一致意见中指出:“以知情的代议制政府为代价来保护军事和外交机密,并没有为我们的共和国提供真正的安全。”尼克松政府当时所提倡的那种政府倾向于自我保密的倾向,在布什-切尼政府对国家机密特权的积极利用中再次得到了体现。

保密可能对国家安全很重要,但它也可能使美国人民丧失判断政府在国家安全事务上效率的能力。至关重要的是,联邦法官不能放弃他们在我们的制衡体系中的角色,作为对行政的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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