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
2001年12月12日

给司法部长的备忘录

主题:国会传唤行政部门文件

有人告诉我,众议院政府改革委员会已经传唤了司法部的机密文件。文件包含备忘录的首席竞选融资工作组前司法部长珍妮特·雷诺建议一个特别法律顾问委员会任命调查工作组审查下,备忘录写在应对这些备忘录,审议备忘录从其他调查包含的建议和建议关于是否应使特定的刑事诉讼。据我所知,除了向委员会提供与这些文件有关的事宜有关的其他资料外,本署已就检控决定的原因作出简介,并愿意作出进一步的简介。我也理解,你认为向委员会公布这些文件或将其提供给委员会代表审查,将不符合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和司法部的执法责任。

我决定,你不应公布这些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向委员会提供这些文件。披露的机密向国会建议司法部长关于任命的特别检察官和机密的司法部官员建议将刑事指控是否会抑制的有效性所需的坦诚的协商过程使检察部门决定。此外,我感到关切的是,国会接触这类起诉决策文件可能使刑事司法程序政治化。国父们在宪法中确立三权分立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个人自由。国会对行政部门检察决策施加的压力与三权分立不一致,并威胁到个人自由。因为我认为国会接触这些文件会违背国家利益,所以我决定对这些文件行使行政特权,并指示你不要公布这些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向委员会提供这些文件。

我请求你把我的决定通知委员会。我还要求新闻部继续愿意同委员会进行非正式合作,在符合这些指示的情况下,在不违反宪法关于权力分立的原则的情况下,提供它所能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