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系统规范
对于
辅助干货船,T-ADC(X)
政府打算修改1998年3月18日的系统规范草案,以纳入经修订的货物装载清单。该修改将主要影响规范第3.2.1节、第3.2.3.c.1节和附录B。下文提供了这些章节的初稿,附件中提供了相关附录B1至B4。政府正在提供这些信息供行业审查和评论。政府欢迎就这些拟议的系统规范修改提出问题或意见。
拟议系统规范第3.2.1节:
货物名称和数量.附录B给出了不同船舶任务和设计约束的货物装载清单。船舶应能够在不重新配置船舶的情况下,分别装载和高效装卸表I中所述的四种货物装船:
装船类型 |
干货 |
液体货物 |
其他货物 |
混合弹药 &商店 |
附录B1 |
3975米3.F76或F44燃油 200米3.饮用水 |
特种货物 |
商店 |
附录B2 |
3975米3.F76或F44燃油 200米3.饮用水 |
除烟火、白磷、引信、起爆器和雷管外的特殊货物 |
重量限制 |
附录B3 |
3975米3.F76或F44燃油 200米3.饮用水 |
特种货物 |
数量有限 |
附录B4 |
3975米3.F76或F44燃油 200米3.饮用水 |
特种货物 |
拟议系统规范第3.2.3.c.1节:
干货运输。-船舶在装载附录B1和B2中规定的干货物时,应能够在发出规定的事先通知后,按照附录A1至A4中规定的顺序和时间,对附录C1至C12中规定的部分货物进行突围、吊运和在航转移。这些操作应使用CONREP和VERTREP方法和设备进行规定的船间转移。船舶应保持必要的接口,并提供规定的设备进行船对船的转移。附录D中提供了“CONREP和VERTREP的校际转移率”列表。船舶应提供货物积载、预分段、分段和船内移动,以支持“CONREP和VERTREP的船间转移率”应用时的“运行速度”。请注意,装载清单中的某些货物项目被标识为“慢速移动”或“超慢速移动”。这些物品通常不是由UNRP以完整托盘数量转移的,而是与其他“慢运者”组合成“混合托盘”。为了分析卸载速率,假设除非另有说明,否则需要10分钟才能组成“慢速移动器”混合托盘,20分钟才能组成“超慢速移动器”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