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戈尔德:语句

参议员拉斯·法因戈尔德的声明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就此事举行了听证会
去谴责总统

2006年3月31日

主席先生,首先感谢您安排这次听证会。我知道你们认识到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感谢你们这样对待它。我要欢迎并感谢我们的证人,其中一些人——费恩先生和特纳教授——几周前还和我们在一起,其中一位——迪恩先生——最后一次出席国会委员会是在1974年。我感谢你的参与,特别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通知你这次听证会。

在参议院审议问题有一种历史悠久的方式。议案和决议由相关委员会通过听证会进行分析,在委员会进行辩论、修改和表决,然后在议会进行辩论。我们现在已经就这一非常重要的问题开始了这一进程,我期待着看到这一进程结束。

主席先生,自从去年12月事件曝光以来,我已经仔细研究了你关于国家安全局项目的声明。我们在一些事情上有分歧,但我很高兴地说,我们在其他几个问题上意见一致。我们同意NSA项目与FISA不一致。我们同意,使用武力的授权并没有授予总统在美国领土上对美国人进行未经授权的窃听的权力。我们同意,根据1947年的《国家安全法》,总统必须将NSA项目通知所有情报委员会,但他拒绝这样做。

显然,我们不同意的是,根据宪法第二条,总统的权力是否允许他在不遵守FISA的情况下授权无证监视。你说你认为这是一个很接近的问题。我不相信他有这样的权威,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我相信我们将继续就此进行辩论。但是我认为,你已经提出了关于这个项目的立法,这一事实削弱了你关于总统权力存在的论点。因为如果它真的存在,那么我们所能制定的法律,无论如何精心制定,都是一文不值的。首先,你提出的法案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国家安全局正在做的事情。你和我没有办法知道,因为我们还没有完全了解这个项目,而我也是情报委员会的成员。但不管怎样,如果总统拥有授权任何他认为必要的监视的固有权力,那么他肯定会无视你的法律,就像他在许多场合无视FISA一样。

如果国会没有权力通过立法来界定总统的第二条款权力的轮廓,那么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争先恐后地起草立法来授权他们认为总统正在做的事情。如果总统的法律理论,今天由我们的一些目击者共享,是正确的,那么外国情报监视法是一纸空文,所有的应该对公民自由的保护再授权的爱国者法案中包含我们只是通过了一个残酷的骗局,和任何未来我们可能通过立法关于监视或国家安全是一个浪费时间和伪装。根据这一理论,我们不再有一个由三个平等的政府分支组成的宪政体系,我们有一个君主政体。

我们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打击恐怖主义。法治是我们作为一个民族的核心,总统必须回归法律。他必须承认自己的非法行为,以及在该计划被披露之前和之后误导美国人民的行为,并为此承担责任。如果我们国会议员不为自己和美国人民挺身而出,我们就会成为他违法的同谋。谴责的解决是恰当的回应——甚至是一种温和的方式。

主席先生,今天约翰·迪安的出席应该提醒我们,我们必须基于原则,而不是党派偏见来应对这一宪法危机。我们如何应对总统的行动将成为我们历史的一部分。30年前,举行了总统违反了法律责任由两党国会调查和爱国者阿考克斯和艾略特·理查森是的,约翰·迪恩把忠于宪法和法治的总统任命他们的利益之上。我们谁也无法预测历史将如何看待当前这一事件。但我希望三十年后,这个参议院不会在我们的宪法体系面临如此严峻的挑战时退缩。

我期待着我们的证人。谢谢主席先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