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词
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对指责总统的电话的审查”
2006年3月31日

布鲁斯·费恩先生
费恩&费恩合伙人


布鲁斯菲因的陈述
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再保险:S.Res。398与乔治·w·布什的责难有关

2006年3月31日

主席先生、委员们:

感谢有机会表达我对参议院第398号决议的支持。将谴责总统乔治•布什(George w . Bush)寻求削弱宪法制衡和政治问责的秘密授权国家安全局监视美国公民在美国违反外国情报监视法案和误导公众了解的秘密监控程序。

对总统官员不当行为的谴责是一种国会对行政部门的监督,包括曝光管理不善、腐败或其他不当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在“沃特金斯诉美国”一案中批准了广泛的国会监督管辖权,第354卷第178期(1957年)。国会经常在监督听证会结束时撰写严厉批评官方行动的报告ReportsReports,例如,《伊朗-反政府武装联合委员会秘密向伊朗出售武器的多数报告》(Majority Report of the Iran-contra Joint Committee on Covert Arms Sales to Iran)。在我看来,责难至少是一种表兄弟关系——一种国会对履行职责的集体判断,包括履行忠实执行法律的义务。关于S. 398号决议,这也是一份向最高法院提交的声明,表明国会对布什总统对FISA的解释和第二条固有的权力提出了异议。如果杜鲁门总统可以与“无所作为”的国会竞争,那么我认为国会没有理由不能与“做错”的总统竞争。

与我支持的对威廉·杰斐逊·克林顿总统的弹劾一起,我对谴责的恰当性或合法性持有不同的看法。我担心,与弹劾程序相反,这样做会使国会在没有机会提出开脱罪责的证据的情况下就谴责总统,从而从事人格诽谤。现在我相信我的担心是过度的。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得到了充分的机会来反驳指责的断言,参议院的记录可以公开发表任何总统的回应,人格诽谤的危险大大降低了。现在在我看来,谴责是国会对总统行为的合法表达,这种行为有助于开明的公众舆论和辩论。关于我以前的不健全的观点,我可以把亚伯拉罕·林肯总统的主张,一个男人不增长智慧的天是一个傻瓜,和正义罗伯特·h·杰克逊解释类似撤回的观察,他惊讶地发现他的情报被有罪的人的愚蠢。见McGrath诉Kristensen,第340 U.S. 162(1950)号(一致意见)。

不应该对国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每一项法律分歧都采用指责的方式。一个总统不应该被善意的解释吓倒,特别是在总统特权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但是这个未经授权的监控项目是值得谴责的,因为一些恶化的因素集中在一起。

首先,布什总统的意图是不让国会知道这个项目,并无限期地逃避政治或法律责任。这种保密使权力制衡变成了一场闹剧。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没有大众信息的大众政府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国会还是美国人民都不能质疑或评估一个完全未知的项目。布什本可以通知国会,他的行动不在FISA的范围内,而不披露情报来源或方法,或以其他方式提醒恐怖分子有必要采取规避行动。自1978年以来,FISA已经告诉世界,美国对其敌人进行间谍活动,而披露国安局未经授权的监视项目的事实并不会增加敌人对这一点的了解。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布什政府在《纽约时报》出版后继续实施这一计划。

其次,由于布什总统拒绝透露被监控项目盯上的美国人的人数,以及从被监控的美国人身上收集有助于挫败恐怖主义的情报的成功率,因此国会不可能对监控项目的合宪性或智慧进行评估。第四修正案合理性轴心部分政府是否正在搜罗希望奇迹将会出现基于统计概率,打破和进入每一个家庭在美国因为少数的电子邮件可能被发现显示与基地组织成员的沟通。如果不了解监视计划的一般性质和成功情况,国会就无法制定新的立法或采取其他适当的应对措施。

第三,布什总统对AUMF的解释是荒谬的,而不仅仅是错误的。FISA显然是宪法赋予国会权力的一种行使,既保护了《人权法案》,又规范了总统在战争和和平时期通过电子监视或实物搜查收集外国情报的权力。第一条中必要和适当的条款授权国会就美国的所有权力进行立法,而不仅仅是立法部门的权力。

国会强调,FISA是通过电子监视或物理搜查收集外国情报的唯一方法。而FISA颁布的时候,美国的生存面临着来自苏联核弹头导弹的更大威胁,而现在来自基地组织(Al Qaeda)的威胁更大。

关于AUMF是FISA的一个例外的论点在以下方面是不可信的。除了布什总统以外,任何国会议员在立法过程中,包括总统签署声明在内,都没有暗示过要作出这样的解释。这一解释不可避免地意味着,AUMF的目的还包括授权布什总统违反联邦法规,闯入民宅、打开邮件、折磨囚犯,甚至为美国公民开设拘留营,以收集外国情报。认为国会打算以沉默的方式给《权利法案》造成如此巨大的创伤是完全不可能的。关于AUMF的争论是在它颁布多年后编造出来的。它并不代表一种值得尊重的同时代的解释。此外,如果AUMF是布什总统现在所说的意思,那么《爱国者法案》中的许多条款都是多余的。最后,FISA是一个禁止在战争和和平时期收集外国情报的具体法规,除非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而AUMF对外国情报问题保持沉默。就法定解释而言,具体通常优于一般。FISA对总统的反对比国会未能在扬斯敦立法更明确,因为前者告诉总司令“你不能行动”,而后者只是简单地说“我们没有授予这个权力来接管私营企业。”

第四,布什总统通过拒绝在寻求FISA认股权证或刑事诉讼中拒绝使用其水果来逃离NSA的禁令监测计划的合法性司法审查。未决的私人西装是有问题的,因为难以站立问题。总统逃避法院使国会违背违约,以表达对细胞间计划的合法性的看法。

第五,布什总统根据宪法第二条的固有特权理论,歪曲对AUMF的自然解释,这将使国会在与国际恐怖主义的永久冲突中变成一个墨渍。总统在收集外国情报和在美国人行道上使用战场战术时,可以选择遵守哪些法规,这类似于对《外国情报监听法》及其修正案行使单项否决权。

即使布什总统在国安局未经授权的监控项目上的渎职行为值得谴责,是否继续推进的最终决定是政治上的——一种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目标应该是恢复布什总统已经开始削弱的宪法的制衡。如果布什总统在联合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和收集外国情报方面表现出与国会合作的严肃倾向,那么谴责将会起到反作用。但总统一直不妥协。谴责不会加重这种不妥协的态度,但会促使美国人民在下一届选举中判断他们是否赞成布什总统对法治和宪法限制的蔑视。但一个更优越的回应是,动用国库的权力,禁止除FISA外用于外国情报目的的电子监控,这是我之前在本委员会上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