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监视、监督和披露法案(众议院提出)

HR 2429 IH

第108届国会

1日会议

H. R. 2429

修正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以改善外国情报监视的管理和监督及其他目的。

在众议院

2003年6月11日

HOEFFEL先生(为他自己,CONYERS先生,FARR先生,得克萨斯州的杰克逊 - 李女士,马萨诸塞州麦克德莫特先生,霜先生,格里哈尔瓦先生,科罗拉多尤德尔先生FRANK先生,CASE先生,俄亥俄州,李女士,卡普图尔女士,伍尔西女士,DOGGETT先生,STARK先生,库钦奇先生,和本田先生)瑞安先生介绍了以下议案;其被称为委员会司法,并且除了在智力(永久选择)以及金融服务,选择委员会一段时间以通过扬声器随后确定的,在每种情况下考虑的这种规定落入内的有关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一项法案

修正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以改善外国情报监视的管理和监督及其他目的。

第一节。短标题。

秒。2。改进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案。

`TITLE VI - 公开报告要求

《司法部长公开报告

`TITLE VI - 公开报告要求

第七条,有效日期

秒。3。国会对监视活动监督的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