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监视、监督和披露法案(众议院提出)
HR 2429 IH
第108届国会 1日会议
H. R. 2429
修正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以改善外国情报监视的管理和监督及其他目的。
在众议院
2003年6月11日 HOEFFEL先生(为他自己,CONYERS先生,FARR先生,得克萨斯州的杰克逊 - 李女士,马萨诸塞州麦克德莫特先生,霜先生,格里哈尔瓦先生,科罗拉多尤德尔先生FRANK先生,CASE先生,俄亥俄州,李女士,卡普图尔女士,伍尔西女士,DOGGETT先生,STARK先生,库钦奇先生,和本田先生)瑞安先生介绍了以下议案;其被称为委员会司法,并且除了在智力(永久选择)以及金融服务,选择委员会一段时间以通过扬声器随后确定的,在每种情况下考虑的这种规定落入内的有关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一项法案
修正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以改善外国情报监视的管理和监督及其他目的。 由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共同制定,
第一节。短标题。
该法案可在2003' 年的`监测监督和信息披露法案。
秒。2。改进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案。
(一)1978年外国情报监视法案(50 U.S.C. 1803)的FISA法院进行第103条规则和程序是通过在年底下面下属修正案修正:
“(e)(1)根据第(a)款和第(b)款设立的法院可以制定合理必要的规则和程序,并采取合理必要的行动来管理其在本法项下的职责。”
(2)根据第(1)款制定的规则和程序以及对这些规则和程序的任何修改应予以记录,并应转交下列人员:
“(A)根据第(A)款设立的法院的所有法官。
“(B)根据(B)分款设立的审查法院的所有法官。
`(C)首席美国司法部。
‘(D)参议院司法委员会。
‘(E)参议院情报特别委员会。
‘(F)众议院司法委员会。
`(G)常设特别委员会在众议院的情报。“。
(b)报告要求 - (1)1978年的国外情报监视法(50 U.S.C. 1801页起)是修订如下进一步
(A)通过重新指定标题VI作为标题VII,和分别作为部分701,部分601;和
(B)在第五标题之后增添下列新标题:
`TITLE VI - 公开报告要求
《司法部长公开报告
`SEC。601.除了由段107,108,306,406所ReportsReports要求的报告,和502,在每年4月,律政司须发出一份公开报告相对于前一日历设置提出year--
“(1)因依据本法发布的命令而成为目标的美国人的总数,包括因——而成为目标的美国人的总数。
`(A)根据第105电子监视;
`(B)根据第304物理搜索;
(C)第402节笔登记;和
(D)查阅第501条下的记录;
(2)根据第(1)款所提述的每条就根据该条发出的命令提出的申请的总数——
“(A)只适用于美国人
“(B)对所有人,不论其国籍;
(3)司法部长授权根据该等条款获得的信息或任何由此获得的信息可用于刑事诉讼的次数;
(4)为执法目的而依据第106(b)条、305(c)条或405(b)条在披露依据本法获得的信息时填写声明的次数;和
`(5)与联合States--的国家安全保护的方式
“(A)向根据第103条成立的法院提交的文件和申请中包括对本法案条款或美国宪法任何条款的重要解释或解释的部分,不包括任何特定事项的事实,这些事实可能被修订;
“(B)根据第103条成立的法院的意见和命令中,包括对本法案条款或美国宪法任何条款的重要解释或解释的部分,不包括任何特定事项的事实,可被修订;和
`(C)在本条中,项规定的事项(A)和(B)与该法院根据第103条设立的法院,而所有否则未发表意见和命令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应用程序提交的第一份报告,本作除了当年一历年前的4年。“。
(2)的内容,对于该法的表由撞击物品标题VI和插入下面的新项目修正:
`TITLE VI - 公开报告要求
“证交会。601.司法部长的公开报告
第七条,有效日期
“证交会。701.有效日期。”。
秒。3。国会对监视活动监督的进一步改善。
美国法典(a)标题18日—Section 2709 (e)标题18日美国代码,修改最后通过添加以下新句子:“所有的信息应包括一个单独的语句等请求机构操作公共图书馆作为图书馆的中学或高等教育机构”。。
(b) 1978年金融隐私权法- 1978年金融隐私权法(第12 U.S.C. 3414(a)(5)(C)条修订如下:
(C)(i)司法部长应每半年向国会情报委员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和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充分通报依本款提出的一切请求。
(ii)对于根据第(i)条要求向国会情报委员会提交的半年度报告,该等报告ReportsReports的提交日期应按照《1947年国家安全法》第507条的规定执行。
`(三)在本项中,术语'国会情报委员会有鉴于1947年国家安全法案(50联邦法典401A)第3条该术语的含义。“。
(c)《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信用报告法》(第15 U.S.C. 1681u(h)(1)条)根据《2003财政年度情报授权法》第811(b)(8)(b)条(公法107-306)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1)删去“众议院银行、金融和城市事务委员会”,插入“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和司法委员会”;和
(2)删去“及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并插入“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