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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介绍:1993年10月,司法部长颁布了以下新闻稿,备忘录宣布新的政策旨在增加信息法案的效用。特别是,律政司将致力于政府才能在有合法的国家兴趣时对抗FOIA呼吁。


司法部

立即发布
星期一,1993年10月4日

政府采取公开新标准

华盛顿,D.C .--总统比尔克林顿和律师将军珍妮特里诺今天采取行动,大大增加向公众提供的政府信息量。

他们废除了1981年的一项规定,该规定鼓励联邦机构在有“实质性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隐瞒信息。司法部长表示,应该采用“信息披露推定”来代替。

她说,只有在“合理可预见的披露将有害”保护法律的利息,才能捍卫被撤销的机构,这些机构只有在“合理的情况下会有害”。

在白宫发表的声明中,克林顿总统呼吁所有联邦部门和机构更新其对信息法自由的承诺以及其潜在的政府开放原则。总统表示这是他们对他们遵守符合法律的新闻,并减少积压的适当时间。

司法部长表示,她“强烈建议”各机构在尽可能随行下酌情披露技术豁免信息。

她还指示司法部工作人员审查未决的《信息自由法》诉讼,以实施新政策,并下令审查司法部在回应《信息自由法》请求时所用的所有表格和信函,使它们更加明确、一致和完整。

在她的指令中,律师将军说:“美国公众对其政府的工作的认识是我们民主的基石。正义部门准备协助所有联邦机构,因为我们在整个行政方面提出政府分支机构更加开放,响应更快,更负责任。“


白宫
华盛顿
1993年10月4日

部门和机构主管的备忘录

主题:信息自由法案

我写信给你注意对美国公众和所有联邦部门和机构非常重视的主题 - 就经修正的(“法案”)的信息法行政行政管理局。该法案是政府参与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致力于提高其政府的有效性。

四分之一个多世纪以来,《信息自由法》在加强我们的民主政府形式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该法的制定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原则:知情的公民对民主进程至关重要,美国人民对他们的政府了解得越多,他们的治理就越好。政府的公开性对问责制至关重要,该法案已成为这一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

此外,信息法案的自由是公众成员通知其政府的主要手段之一。正如戈尔副总裁在国家绩效审查中明确所说,美国人民就是联邦政府的客户。联邦部门和机构应以客户友好的方式处理信息请求。普通公民的使用情况并不复杂,也不应该是。不必要的官僚障碍的存在在其实施中没有地方。

因此,我呼吁所有联邦部门和机构更新其对信息自由法令的承诺,以其政府开放的潜在原则以及其健全的管理。这是所有机构对所有机构进行新的行为的适当时刻,以减少信息法案申请的积压,并遵守所附律师一般授权的新诉讼指导。

此外,我提醒各机构,我们对开放的承诺不仅仅是回应公众的要求。每个机构都有责任主动分发信息,并通过使用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公众获取信息的能力。采取这些步骤将确保该法案的文字和精神都得到遵守。

(签署)
威廉J.克林顿


律师委员会办公室
华盛顿,D.C. 20530

1993年10月4日

部门和机构主管的备忘录
主题:信息自由法案

克林顿总统提出要求每个联邦部门和机构采取措施,以确保其符合信息法案(FOIA),5 U.S.C.的信函和精神。秒。552.司法部完全致力于这一指令,并准备好协助所有机构,因为我们实施这一新政策。

首先,我们必须确保政府开放原则适用于该法案所需的每一个披露和非歧视决定。因此,我特此撤销司法部的1981年1981年捍卫机构行动辩护诉讼的准则。该部门将不再捍卫机构的扣缴信息,因为这样做的“实质性法律基础”。相反,在确定是否捍卫非歧视决定时,我们将申请披露的推定。

要确定,该法通过其豁免结构,可通过其豁免结构,这两种披露和政府信息的非歧视效果。然而,虽然该法案的豁免旨在防止对政府和私人利益的危害,但我坚信这些豁免最适合对此类危害的具体提及,并且只有在审议任何特定情况下披露的合理预期后果。

简而言之,司法部的政策应是,仅在机构合理预见披露将损害受该豁免保护的利益的情况下,为《信息自由法》豁免的主张进行辩护。如果某项信息可能在技术上或可以论证的范围内属于豁免,除非必要,否则不应对《信息自由法》请求者隐瞒。

我认为,这种政策的这种变化通过实现法案的主要目标 - 最大负责任的政府信息的最大负责任披露 - 在保留必要的机密性时,这是对公共利益的。因此,我强烈鼓励您的FOIA官员在该法案下尽可能使“自由裁量权披露”。在许多FOIA豁免下,这些披露是可能的,特别是当只有政府利益受到影响时。“自由裁量披露”的豁免和机会是在“司法部司法行为自由法律指南指南”的酌局披露和豁免部分讨论。正如那个讨论所指出的那样,机构可以作为良好的公共政策作出自由裁量权的FOIA披露,而不担心未来的“豁免后果”。此类披露还可以容易地满足机构的“合理的隔离”义务根据与边际豁免信息有关的行为,看到5 U.S.C.秒。552(b),并减少了各级行政进程和诉讼的机构的行政负担。我注意到这一政策并非旨在创造法律执行的任何实质性或程序权利。

与废除1991年的指南,我的助理总检察长要求部门的公民和税务部门,以及美国律师,审议所有未决的优点对信息自由法》的情况下,由他们根据上述标准规定。司法部的诉讼律师将努力与你的总法律顾问和他们的诉讼工作人员密切合作,在个案的基础上实施这一新政策。在这一过程中,还可以要求新闻部的信息和隐私办公室提供协助,并为机构《信息自由法》官员提供政策指导。

此外,在司法部,我们正在进行完整的审查和修订我们的规定,执行FOIA,所有与1974年的隐私法案有关的相关法规,5 U.S.C.秒。552A,以及该部门一般的披露政策。我们还计划开展一部分的“FOIA表格审查”。设想是对司法部各种组成部分的所有标准FOIA形式和通信的全面审查。这些物品将被审查,以讨论其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特别是使用清晰语言。在我们进行这一审查时,我们将特别注意,Foia请求者是政府服务的用户,参与者的行政过程中的参与者以及我们民主社会的成分。我鼓励你同样在你的部门和机构做。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向大家提出《信息自由法》下行政积压的长期问题。许多联邦部门和机构往往无法满足《信息自由法》规定的10天处理要求的时限,一些机构——特别是那些处理特别敏感记录的大量要求的机构——保留了大量的《信息自由法》积压文件,远远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各不相同,但主要的问题似乎是在工作量过重的情况下资源太少。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日益引起《信息自由法》请求者和国会以及《信息自由法》机构官员的关注和失望。

我希望我们能与国会和《信息自由法》申请团体一道建设性地合作,减少来年的积压工作。为确保我们对情况有清晰和及时的了解,我要求你们每个人向国务院信息与隐私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Privacy)发送一份你们机构提交给国会的《信息自由法》1992年年度报告。请在本报告中附上一封信,说明目前任何《信息自由法》漏洞的严重程度、《信息自由法》人员配备方面的困难以及您认为在这方面有帮助的任何其他意见。

在结束时,我想重新审视我们在这一领域的合作努力的重要性。美国公众对其政府营运的了解是我们民主的基石。正义部门准备协助所有联邦机构,因为我们在整个行政部门制定政府更加开放,更敏感,更负责任。

(签署)
珍妮特里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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